一、 |
資格考試:
1. |
本所博士班研究生均須在博士第三年(含)以前通過博士候選人資格考試,考試以筆試及口試方式舉行。學生於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向研究生委員會(*)申請考試。 |
2. |
筆試:筆試共二科,指定科目一科,由生態學和演化生物學二擇一;第二科由指導教授決定並執行。至遲於博士第二年下學期提出申請。 |
3. |
口試:筆試及格後即可舉行口試,口試為博士論文研究計畫。考試委員會由指導教授為召集人,敦請所內外專家三人以上組成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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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學位考試:
1. |
通過資格考試之博士候選人在完成下列基本要求後,得經由論文指導教授同意,向研究生委員會提出學位考試申請。申請時應提交歷年成績單、資格考試成績單及論文內容發表著作。
(1) 修畢規定之學分,符合臺大相關規定。
(2) 畢業論文內容已發表(含已被接受)積分3點以上的正式論文(**)。 |
2. |
學位考試辦法依台大相關規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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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*) |
研究生委員會由本所專任及合聘教師推選三人組成,所長為當然委員並兼召集人。委員會互選委員任期三年。 |
(**) |
博士論文發表記點辦法:
1. |
一篇SCI期刊論文為2點。 |
2. |
本所刊物〝Taiwania〞之論文為1點。 |
3. |
學生必須為第一作者,其地址必須為國立臺灣大學生命科學院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研究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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