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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研究所學位考試作業流程 2018.06.05修正

 . 申請口試:截止日期:上學期:1130日以前,下學期:430日以前。

申請所須之表格及資料:

(各項表格請上研教組網站-業務項目-學位考試相關表單列印或洽詢所辦)

1. 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書 (於研教組網站或myntu,填寫資料、列印、簽名蓋章之後繳回所辦)

2. 畢業生成績審核表 (依據畢業成績單填妥,所辦審查是否修完畢業學分)

3. 學生須準備之資料:

a. 論文初稿 (包括封面及中、英文摘要,所辦留存,請依學校規定格式製作)

b. 歷年成績單 (所辦依此審查成績審核表,與12項一起送研教組)

c. 博士班須為博士候選人和符合本所博士班修業規定(所辦審查、留存)

    d. 博士班須確定公開演講講題及日期(畢業口試前兩週內舉行)。

  

. 口試前須辦理或領取(26項請到所辦索取,其餘可上研教組網站列印)

1. 考試委員名冊 (碩士班3~5人,博士班5~9人,填妥繳至所辦)

2. 考試委員聘函 (至所辦領取,每位委員一份,與論文初稿一併送交委員)

3. 考試委員邀請函(下載填寫蓋所長及所章,送交委員)

4. 考試委員免費停車:考試當天請考試委員攜帶考試委員聘函或邀請函,憑證可免費停車

5. 論文格式說明:請上圖書館網站查詢學校規定之統一格式

6. 考試委員酬金和未簽名之收據 (收據每位委員一份,口試時將酬金及收據送交口試委員,簽收之後收據交回所辦報帳)

   ★酬金請參考致贈標準

   ★本校老師或須提供郵局、華南或玉山銀行帳號經報帳後撥款,請勿代墊酬金,但外籍老師因無本國帳號者,請由指導老師代墊酬金,收據簽回再報帳。

7. 時間及地點由指導教授決定,地點登記請洽所辦。

 

. 口試:口試當天請備妥口試評分表口試紀錄表口試委員會審定書

1. 口試評分表:每位委員一份,評完分數交由考試召集人(指導教授) 統計各委員分數之後紀錄於口試紀錄表(請以等第制紀錄)

2. 口試紀錄表:至所辦領取。記錄人員需紀錄各委員和考生間之問答內容。各考試委員需簽名

3. 口試委員會審定書:格式參見範本,自行打字完成,口試後交各委員簽名,以示論文通過審查。正本自行留存,影本裝訂於修正完成的論文中。

 

. 口試後繳交資料

1. 口試紀錄表 :繳至所辦,須紀錄口試內容、學位考試成績和考試委員簽名,口試紀錄表不敷使用,可另用紙張紀錄口試內容。

2. 口試評分表:繳至所辦,每位考試委員一份。

3. 考試委員酬金之收據 :繳至所辦,須考試委員簽名及填妥戶籍住址,所辦據此向學校報帳 (致贈標準請見附錄一)

4. 修改完成之論文,送繳各口試委員和各單位:

口試委員:每人論文精裝1本。

所辦:精裝論文1本。

圖書館:上網繳交畢業論文電子檔、論文精裝本1本或平裝本1本。

5. 論文全文電子檔提交:請上圖書館網站查詢提交格式及作業方式

    論文需繳交至所辦及圖書館,最晚期限依學校規定辦理

  

. 離校手續:學生須上網 (myntu)登錄,依各項目完成之後,始可取得畢業證書。

所辦審核部分:(畢業生應先自行審核)

 □ 博士班已確實完成公開演講。(畢業口試前兩週內舉行)

 □ 碩士班已參加由所學會舉辦之口頭報告及論文壁報展

    (實施方式由所學會另行公告辦理)

 □ 已繳交精裝論文1本。

 □ 97學年度起入學之博士班已通過符合本所畢業規定之英檢證明

 

. 申請學位考試後,如無法於本學期完成學位考試者,須於本學期結束前提出撤銷學位考試申請,逾期未撤銷亦未舉行考試者,以一次不及格論。(申請單請到所辦索取或研教組網站列印,填妥繳回,由所辦送研教組)

    上學期最晚於131日以前提出申請。

    下學期最晚於731日以前提出申請。

. 若已通過學位考試,但無法如期辦完離校手續者,須申請已通過學位考試本學期不畢業(申請單請到所辦索取或研教組網站列印,填妥繳回,由所辦送研教組)

    上學期最晚於131日以前提出申請。

    下學期最晚於731日以前提出申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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